1912~1999.2.20
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9年初,率领上海人民慰问第3战区将士演剧团到达皖南新四军军部,后参加新四军,任新四军教导总队文化队政治指导员,新四军副军长项英的秘书,新四军军法处科长。皖南事变后,任新四军军法处副处长、处长,兼任盐阜区党委社会部部长、区保安处处长,新四军第3师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兼调查研究室主任。1944年10月任中共中央华中局敌区工作部部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联络部部长,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、局长。1955年4月因“潘(汉年)扬(帆)案件”,被错误逮捕判刑。1980年4月平反,恢复名誉,恢复党籍,任上海市政协常委。
1914.11-1992.9
江西于都人,1930年参加工农红军,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、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参加了平汉破击战、百团大战、延安保卫战和西北战场各重要战役。抗美援朝战争,参加了开城以南阻击战和板门店以西坑道战。1965年参加指挥崇武以东海战。解放之后,先后担任铁道公安部队参谋长、海军东海舰队参谋长、司令员等职。1955年荣膺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1960年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,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曾当选为全国第六届人大代表。将军一生参加了大小战役以百数十计,四次负伤,晚年致力于军事研究,留下数十万字有关海军的军事论述。